甲状腺疾病自我保健上上策
主编刘超徐书杭
副主编狄红杰陈国芳
名誉主编赵家军单忠艳滕卫平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亢)篇/
—第25期—
甲亢是否可以进行外科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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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是甲亢治疗的三大措施之一。甲状腺次全或近全切除术,可以去除功能亢进的甲状腺组织和产生甲状腺特异性抗体的淋巴细胞,使得甲亢长期缓解,这种治疗方法的长期缓解率在80%以上。
甲亢手术治疗的适应证包括:
(1)口服药的依从性差、无效或者有严重不良反应的患者;
(2)甲亢复发2次以上的患者;
(3)肿大的甲状腺出现明显的压迫症状;
(4)胸骨后甲状腺肿伴甲亢的患者;
(5)结节性甲状腺肿伴甲亢的患者;
(6)部分功能自主性甲状腺腺瘤的患者;
(7)甲状腺癌伴甲亢或者Graves病怀疑有癌变的患者。
不是所有患者均适合手术治疗,其亦有禁忌证。对于妊娠早、晚期的患者,有严重全身疾病无法耐受手术的患者不适宜采用这种治疗方法。
手术治疗亦可出现并发症,主要为喉上与喉返神经损伤,原发性甲减,以及甲状旁腺损害等。少数患者可出现突眼恶化或甲状腺危象。其他并发症包括创口出血、呼吸道梗阻等等。
甲状腺组织的代偿功能很强,即使手术切除部分甲状腺,余下的组织也可维持机体对于甲状腺激素的需求。但手术切除甲状腺的大小与外科医师的经验有关,术后最佳结果是甲状腺功能正常,但是也可能出现甲状腺功能减退,需要甲状腺激素补充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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